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仪陇县****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仪陇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仪陇县仁德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仪陇县新政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仪陇县****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接采购人通知,现对本项目(包1和包2)做如下更正
更正内容:
(*)将采购文件3.3技术要求中“*、2.1设计内容:包含方案优化设计、概算等专业的初步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更正为:“*、2.1设计内容:包含方案优化设计、概算等专业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等及后续相关服务。”
(*)将采购文件3.3技术要求中“*、成果要求 相关图纸文件纸质成果6份,电子文档1份(光盘)。”更正为:“成果要求 实施方案达到初设深度编制、工程测量1次(设计前1次)、施工图设计、预算书等及相关后续服务;《相关图纸文件纸质成果6份,电子文档1份(光盘)。”
(*)将采购文件3.5其他要求中增加*项(6)“供应商在**日内提交设计成果,后续服务至项目竣工”
(*)除以上内容更正外,其余内容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仪陇县新政镇望云路6号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
地址:仪陇县仁德街
联系方式:***********
名称:*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仪陇县新政镇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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