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公司南雄污水处理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更正公告
(采购编号:****-**-****-*****-****-***)
一、更正内容:
将采购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更正为:
3.1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被授于合同的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服务、财务及相关技术等能力,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备造价咨询业务;
3.2投标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近三年有类似服务业绩或有正在实施的类似服务项目;
3.3投标方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等;
3.4投标方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5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法务与合规部 。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红荔路2号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20-82093103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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