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明段)清流县B标段(施工)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做如下修改或补充:
1、本项目的最高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安全生产措施费*******元)。
2、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
3、招标文件中“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且满足“闽水杯”和“大禹奖”申报要求”修改为:“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且满足“闽水杯”和“大禹奖”申报要求”。
*、各投标人应及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查阅补充通知,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以上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
招标人:*****************
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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