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年剑南春绿化带亮化综合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截至本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6月6日**时**分,仅有1家供应商按要求递交应答文件。根据比选文件规定:“获取比选文件/递交应答文件的参选人为1家时,现场直接转为定向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故本项目转为定向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成交候选供应商如下: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剑南春绿化带亮化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唱价时间:****年6月6日上午**:**(北京时间)
*、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成交候选人:
评审情况: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3人组成,于****年6月6日完成评审工作。
经评审,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信用代码:******************)
报价:不含税总价报价为******.**元,增值税税率为6%,含税总价报价为******.**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质量:符合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资格能力:德阳诚兴市政设施有限公司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公示期:****年6月7日至****年6月**日。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提出。
*、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采购代理) 投诉电话:***********
*先生(采购人) 投诉电话:***********
接收邮箱:********@***.***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项要求的;
(2)异议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号综合楼3楼
电 话:***********
联 系 人:***
时间:****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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