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 ****-********* |
合同名称 | ****年度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数采仪)运维服务 |
采购方 | ********** |
地址 | 海虞北路**号 |
联系方式 | *********** |
供应商 | ********** |
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娄阳路**号 |
联系方式 | ******** |
主要标的信息 | ****年度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数采仪)运维服务 |
规格型号 | 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江苏省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试点工作方案》、《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N等)运行技术规范》(** ***-**** 代替 **/T ***-****)和《固定污染源烟气(***、***、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等相关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运行维护。采购文件中未明确的管理要求,按照国家和江苏省已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执行,若实施新的管理办法或技术规范时,按新要求执行。供应商应制定详细的运维管理办法,保障现场设备正常运行,系统平台正常传输、处理数据,并负责故障的全程处理。派驻人员应严守工作秘密,签署保密协议,对所知悉的事项及信息须严格保密,所有资料、技术文档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转借、复印,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方透露。派驻人员工作内容以合同规定以及采购人指定为主,服从采购人管理和指导。供应商不得私自更改派驻人员工作内容。工作交接不低于**个工作日。 |
合同金额(元) | *******.** |
履约日期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采购人指定地点(常熟市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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