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技术服务采购第2包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技术服务采购
*、中标(成交)信息
第2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济南市历山路***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技术服务采购第2包 服务范围: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技术服务采购第2包,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协助委托人完成水土保持竣工验收和报备,配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规定及委托人的采购要求。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凤凌,陈东亚,武敬佩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号)及《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号)服务类标准执行,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9:**-**:**,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技术服务采购第2包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成交通知书。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蚌埠市禹会区嘉和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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